加强行业协会自律 规范行业协会服务行为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市场之外重要的第三种力量。广东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民政厅以行业自律为抓手,建立行业协会内部治理机制,逐步规范了行业市场。从2004年开始,经过三年努力,广东的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站在建立惩防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齐抓共管行业协会自律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省行业协会在经济和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愈加突出,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重要的沟通纽带和桥梁。但是,在依法登记的2000多个行业协会中,有1/3内部机构不完善,有1/10内部矛盾突出,一些行业协会还存在职能发挥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抓行业自律方面还相当薄弱。一些会员企业在商品购销中进行不正当竞争;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中弄虚作假;在金融信贷等行为中缺乏诚信等,这些不健康行为成为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软肋”。加强行业协会自律建设,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广东省纠风办和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站在建立惩防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工作。
建章立制,全面规范。为建立健全规范机制,使行业协会自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政府纠风办与省民政厅联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5年把行业协会的建设和自律管理纳入到《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中。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抓认识、抓领导、抓发展、抓规范、抓发挥作用”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建立行业信用服务机制,增强会员约束力,提高行业公信力;同年省人大颁布实施《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明确规定行业协会职能包括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民政厅制发了《2006年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抓好试点,推广经验。2005年,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广东省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道路运输协会和医学会开展行业自律试点工作。不久,试点范围扩大,重点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住房、医疗卫生、教育、证券、通讯等行业中选取36家发展较快的行业协会进行试点。省委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形成行业自律的有效机制。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工作强力推进。
全面整改,注重实效。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要求,从2006年3月起,用一年时间对行业协会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协会名称、章程、会员组成、组织机构、办公机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等七项,分自查自检、清理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全省行业协会1382个(其中省级18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200多个(其中省级135个),占应整改的90%;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全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改善了双重管理体制;1465名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出行业协会,占应退出总人数的95%,有90%的行业协会实现了“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改革目标。
加强惩治,形成威慑。2006年,我省查处广东国际关系促进会违规组织出国考察问题,作出撤销该会的决定,并通报全省,有效地规范了社团组织出国考察等活动。批准省级社团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共40项,比2005年下降66%;查处未经审核备案开展评比活动2起,基本遏制了社团组织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的行为。三年来,我省查处的社会团体中,责令整改近200家,撤销23家。
建立和完善自律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行业协会紧密结合行业特点,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为工作主线,用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建立“六大机制”。为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省纠风办与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和自律保障六大机制。要求行业协会围绕有关法规和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信誉档案,营造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规范会员行为,依法依规经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借助网络等传播手段向会员和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等信息;树立先进典型,公开接受社会评价与监督,惩治不良会员行为;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责任,保证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好机制和制度落实。广东省专门设立了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民政厅等部门组成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席会议,负责行业协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业务指导部门建立了自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督促,狠抓落实。目前,已有90%的行业协会制定了行约行规,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强化自身建设来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建立了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理事会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就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惩戒、维权、专业技术指导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和决策。2005年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律大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88份,对其中23家会计师事务所、5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行业惩戒的处理。抓好自律,促进发展,2006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入达24亿元,同比增长23%,是近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树立行业协会公信力,培育协会主动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责任
针对代表性不强、权威性不足、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广东重视帮助行业协会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构建和完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外部监督”的自律监管框架。
建立政府委托授权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构建和谐广东出发,积极支持协会的工作,把一些事务性、辅助性职能移交、委托或授权给行业协会承担。据统计,已有61家省级行业协会接受了政府部门赋予的132项职能,包括资质初审、项目推荐、等级评定、行业统计等。如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受省经贸委委托与广东电网公司联合组织对本省输配电行业的60家企业150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鉴定验收。因承担了政府相关职能,行业协会在业内的权威性大幅提升。
统筹指导行业协会负起市场争端的公共管理责任。随着市场的国际化,广东在创新体制的基础上,坚持“规范指导与培养协会树立公信力;支持与不干预协会为企业会员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大统筹指导培养协会发展力度,让行业协会全面负起市场活动引起争端的公共管理责任。如在中美家具贸易战中,省经贸委、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联合,大力支持广东省家具协会出面与美国打反倾销的官司,使广东家具行业赢得了出口美国每年减少3000万美元惩罚性关税的利益。
指导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我省行业协会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提高了自身影响。2006年省级行业协会用于公益事业支出达17278万元。如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以现金、生活用品、教学设备等形式累计向贫困地区捐款捐物6000多万元。广东省蔬菜产业协会响应省委、省政府送科技下乡的号召,组织专家到全省各地农村,向菜农推广蔬菜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受益人数超过8000人。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协会的公信力。广东在行业协会自律工作中,要求各协会完善预警服务平台的建设,收录国内外的产品标准、法律法规、市场需求等信息,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专家库、统计信息库、名牌产品库以及涵盖整个行业运行分析等功能的预警服务平台,及时向会员企业、社会大众提供准确的综合服务信息。目前省一级187家行业协会中,已有97家协会拥有自己的会刊,82家行业协会拥有自己的网站。如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主办的《广东养猪业》,及时宣传国家政策,全面介绍港澳活大猪、广东省畜产品定点调查市场及嘉禾生猪市场信息,为会员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抓住巩固与发展的环节,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目前,我省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要乘势前进,树立精品意识,将“广东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培育成为全国纠风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提高自身能力。围绕建设学习型协会、自主型协会、自律型协会、服务型协会的目标,从协会内部入手,构建协会内部自律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加强培训,重点帮助行业协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服务行业和会员的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能力、承担政府职能转移和应对国际反倾销的能力。二是营造行业协会留住人才的环境。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专职工作人员入户和档案管理政策,通过留住人才,为行业协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工作责任机制,包括责任设定、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评价、责任追究等。以承担公共责任和公共服务为理念,以规范会员行为和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提高协会绩效、实现公共利益为发展方向。努力使协会为政府、企业、群众的服务再上新台阶。在改进监管方式上,一是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引入社会监督。二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协会开展的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事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建立行业协会等级评估制度,通过科学的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对长期处于低等级的行业协会,实行淘汰;对诚信守法、作用突出的行业协会,予以表彰奖励,以此促进行业协会的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